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登记工作实施细则
2013-04-26 10:24:32
为切实做好我院的继续教育登记工作,在原《江阴职工大学继续教育登记工作实施细则》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原细则进行修订。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的任务,是使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增新、补充、拓展和提高,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造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参加和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二、我院继续教育登记对象:事业编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
三、继续教育应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进行。以参加脱产、半脱产培训班、进修班和研修班为主;也可以通过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业务考察,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的实践活动、有计划有指导有考核的自学、学历教育以及出国(境)进修等形式进行;此外,获得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发明专利,取得科研项目,发表论文、译文,出版著作、教材、艺术作品等,可以作为继续教育的辅助形式。
    四、继续教育以参加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组织的业务科目培训为主,还应参加人事部门统一要求的公共科目培训。
五、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接受继续教育3年为一周期。一个周期内的继续教育学时可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六、计时规定:
(一)参加进修班、培训班、研讨班的,按实际用于学习时间计,一般一天按6学时计。
(二)参加听讲座的,按实际听讲的时间,每小时按0.5学时计。作教材教法讲座的,每小时按5学时计;作专题学术报告的,每小时按10学时计。 
    (三)参加有组织的外出教育教学交流考察活动,根据材料和考察报告,按实际考察、交流的时间计。 
    (四)参加有组织的函授、自学考试等继续教育活动,其学习成绩实行学分制的,按已获学分计算,每学分以20学时计;其学习实行合格制的,按合格课程门数,以每门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学时计。 
    (五)经院领导批准的有计划有目的地自学新课或为开设新课而备课(有笔记),并完成三分之二以上习题者,可按该新课教学大纲规定学时的1/3计。 
    (六)起草与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管理文件并实施的,每份不足1000字的按2学时计,1000—2000字的按5学时计,2000字以上5000字以内的按8学时计,5000字以上的按12学时计。
(七)参加全国或省组织的职称外语、信息化素质考核合格的按30学时计。
(八)下企业考核合格者,当年继续教育视为合格。
    (九)各种形式的科研工作以科技处登记的为准,具体计时规定如下:
1、发表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的计时规定:
(1)计算公式:所计学时×排名系数(见附后的排名系数表),所计学时见下表:
所计学时 类        别
250 Nature、Science、SCI、EI、ISTP
100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40 国内其它有CN刊号的期刊学术论文
20 虽有正式刊号但是属于内部性质的B、C、D版、论文集、专刊、增刊
10 省内刊号的期刊学术论文
(2)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发表基本计时(每篇/幅)见下表,论文字数文科必须在3000字以上,理工科必须在2000字以上。
(3)公开发行报纸理论版的论文等同于相应级别学术刊物论文,正式出版物中收录的论文,按相应的级别计算,但同篇文章只计算一次。
2、论文、艺术作品获奖必须为政府或政府部门组织的评奖活动,所计学时见下表:
所计学时 类  别
100 国家级一等奖
60 国家级二等奖,省部级一等奖
40 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二等奖,市厅级一等奖
25 国家级入围,省部级三等奖,市厅级二等奖,县市级一等奖
20 省部级入围,市厅级三等奖,县市级二等奖
10 市厅级入围,县市级三等奖
3、论著、教材、指导书、多媒体课件、画册等计时见下表:
类   别 计学时 类   别 计学时
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40 / 万字 公开出版的编著 25 / 万字
公开出版的教材(含电子教材) 20 / 万字 公开出版的其他书籍 15 / 万字
出版物的修订版本 10 / 万字 院内教材、指导书 12 / 万字
公开出版的多媒体课件 20 / 个 公开出版的画册 100 / 册
(1)以上类别中的作者,主编:自编部分加总数的1/4,副主编:自编部分加总数的1/8,主审:按总数的1/10计算。
(2)上类类别获奖计时见上述第2点“论文、艺术作品获奖计时表”。
(3)教材编写必须履行有关报批手续,应符合大纲要求。院内教材、指导书必须经院学术委员会、行业专家鉴定认可,必须为1个以上班级学生所使用。
4、科研项目:
(1)科研项目以到账经费为准,每千元到账经费折合继续教育学时10学时。
(2)多人参与,根据排名系数折合。纵向科研项目,则乘以相应级别系数:国家级2;省部级1.5;市厅级1.2;县市级1。但不列入学院资产账的仪器、设备或部件等样机组装、生产线配备所耗用的硬件费,其系数为0.1。
(3)科研项目获奖计算方法:所计学时×排名系数,所计学时见下表:

   等次学时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国家级 1200 800 400 200
省部级 800 400 200 100
市厅级 200 100 50 20
县市级 100 50 20 10
5、科研产品
(1)计算方法:所计学时×排名系数,所计学时见下表:
种   类 所计学时
获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 600
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 400
省级重点新产品 200
经登记并公开发行的计算机软件 60
改进制作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 40
其中:改进制作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应取得较好的教学实验效果,并经教务处、学术委员会鉴定认可。
(2)科研产品获奖参见科研项目获奖计算方法。
6、专利
(1)计算方法:所计学时×排名系数。各种专利计时规定:发明专利 800;实用新型专利 200;外观设计专利 40。
(2)专利获奖参见科研项目获奖计算方法。
  7、以上论文、科研项目、成果等所涉及到的排名系数见下表:
署名人数 排 名 次 序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第六
一人 1/1
二人 2/3 1/3
三人 3/6 2/6 1/6
四人 5/11 3/11 2/11 1/11
五人 7/18 5/18 3/18 2/18 1/18
六人 10/26 6/26 4/26 3/26 2/26 1/26
凡第六名以后的参与合作者,参照第六名的排名系数。
(十)其它未尽事宜,经主管院长、有关主管部门、院考核小组决定后,按讨论决定计时。 
    七、证明材料: 
    文件规定,进行继续教育证书登记时,必须附上有关材料与凭据,并经分管院长或部门负责人审定同意,可用作证明的材料与凭据有: 
    (一)进修班、培训班、研讨班的计划或结业成绩单(证书复印件); 
    (二)函授、自学考试的学习成绩或教学大纲; 
    (三)听课笔记; 
    (四)自学笔记与所完成的习题本; 
    (五)文稿(发表与未发表的)或证书(复印件); 
    (六)主管部门、主办或承办单位开具的证明; 
    (七)经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签注过的“通知”、“邀请函”等; 
    (八)其它有效证明。 
    八、具体操作: 
    (一)继续教育一自然年一登记,即登记范围是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
(二)个人先按时间顺序根据上述规定在“继续教育个人登记表”(见附表一)上登记本年度继续教育情况,并随证明材料一起交部门汇总人; 
    (二)部门汇总人根据“个人登记表”及证明材料审核无误后,根据继续教育的具体形式,登记好“继续教育登记部门汇总表” (见附表二);
    (三)“继续教育部门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交人事处。人事处审核后登记到《继续教育证书》上。
九、其它有关问题:
(一)继续教育合格是年度考核中评优的条件之一,继续教育情况需于学院进行年度考
核前送呈院考核领导小组,因此各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交“继续教育部门汇总表”,否则将不能参加年度评优,未及时交表者继续教育作不合格。
(二)人事处于次年三月底做好继续教育登记和年审工作。证书的验证采用周期验证和晋升验证相结合的方式。周期验证是指一个继续教育周期结束时对专业技术人员所接受的继续教育情况验证。周期验证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合格。晋升验证是指对拟报考和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的验证。晋升验证不合格的,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三)为方便起见,《继续教育证书》由人事处统一保管,个人如需使用,由当事人前往提取,用毕仍交由人事处保管。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