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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4-10-16 10:45:38
为进一步增强教师依法治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调动广大教师实施“两个技能”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我院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师素质,造就一支德能双馨的教师队伍,根据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我院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现阶段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目的意义
第一,加强师德建设,是解决当前师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随着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教师的职业道德状况整体上呈现出积极向上的良好态势,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通过在学生中开展师德师风现状的问卷调查,可以看出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一是部分教师敬业精神不强,对教学工作精力投入不足,科研上也比较浮躁,个别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第二职业”,已对正常教学造成负面影响。二是部分教师育人意识淡薄,平时很少与学生接触交流,也不愿花气力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三是有些教师师表作用欠缺,言行随意,在学生面前发表不负责任的议论。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对整个教师群体和学校教育质量的负面影响却不能低估。这说明,大力加强师德建设,认真解决新形势下师德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是摆在学院党委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二,加强师德建设,是贯彻落实我院“现代班组长”人才培养目标的内在要求。在社会对人才要求的基本素质中,“德”处于首要地位。“有德有才是精品,有德无才是次品,有才无德是危险品”,这形象地说明加强德育工作的重要性。而德育工作做得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为教育者的教师是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实一再表明,师德高尚的教师,往往能用自己的思想、品德和学识,引导学生加强道德品质修养,学会如何做人做事;也能够开启学生的智慧,陶冶学生的情操,引导学生在不断求知中创新。正是由于教师的师德对培养的学生有明显的示范导向作用,因此,我们要切实把师德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抓紧抓好。
第三,加强师德建设,也是我院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顺利通过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客观需要。目前,我院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但无论是对教师的引进培养,还是对教师的考核评价,或是对教师的日常管理,在“德”的问题上还缺乏有力的政策导向、科学的评价标准和有效的监督与激励机制。学院对教师的要求,最后往往是落到了教学科研这些硬指标上,这样无形中滋长了教师中重业务轻师德、重教书轻育人的倾向。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大以德治教的工作力度,把师德建设纳入到整个教师队伍建设之中,与师资管理、队伍培养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提升学院教师教书育人的整体水平,促进我院评建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造就一支业务精良、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是建设“江阴一流、省内知名”高职高专院校的根本。为了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学院党委特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钱  红  
副组长:沈春英、张庆堂、刘文君、董泽民
办公室:朱永林
宣传组:方雪梅
工作组:周秀娥、方雪梅、陈  斌、杨翠龙
师德考核小组:朱永林、方雪梅、徐  华、张素俭、周秀娥、陈  斌、    杨翠龙
各系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职能部门也要进一步明确任务职责,从而初步形成了学院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系部处室层层抓的工作体制。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措施和实施步骤
(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师德规范。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在建立规范和考核引导机制,教育和引导广大教职工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和作风建设。
1、制度建设。人事处要制定《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师德考核办法》,从政治思想、敬业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方面对教师的师德提出具体要求,解决过去师德规范不明确的问题,使教师在实际工作中有章可循。
2、制定出台师德考核评估办法,建立师德管理新机制。要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把师德规范细化为具体的量化考核指标,同时认定师德不合格的行为,初步形成一套可以操作的师德考核评估标准。考核评估采用学生测评为主、部门评定为辅的方式,根据得分确定合格、不合格等次。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当年评估为不合格的教师,学院给予警告,次年不能提职晋升、进修深造和享受其他表彰奖励。如果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次年岗位聘任时给予降档处理或解聘,问题严重的,取消其教师资格,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二)切实加强师德教育,大力宣传师德典型。
搞好师德建设,既要抓管理,也要抓教育,只有把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渗透到教师的思想和工作中去,师德建设才能收到实效。
1、加强对中青年教师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2、对新上岗教师作岗前师德培训。
3、发挥师德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不断加大对优秀教师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师德建设氛围。每年要制作一期《江阴学院》师德建设专版和一期德育优秀教师事迹介绍专栏橱窗。
4、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学院师德建设工作,设置“师德师风意见箱”,鼓励学生向学校、教师提意见和建议,并在学生中开展“我心中的好教师”征文演讲比赛,以此激发教师“以教为荣,岗位建功”的思想意识。
5、举办教师“三立”(立志、立德、立业)论坛,引导广大教师面对学院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纵论立师德、铸师魂、树理想、担重任的体会,展示教师蓬勃向上的风采。
各部门要从保证学院全面、和谐、持续、稳定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大力表彰奖励先进典型,树立榜样,把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
附件一:《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师德考核办法》
附件二:《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师德评估测评表》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三年一月一日
 
 
 
 
附件一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师德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我院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特制定此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的师德考核评估工作在党委领导下进行,由院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师德考核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院的师德考核评估工作,成员由院工会、党政办、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 
二、考核对象
全院教职工。
三、考核评估等次
考核评估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合格: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表现良好,得到同行肯定和学生的认可。
不合格: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2)涉足社会丑恶现象,有赌博、传销、卖淫、嫖娼等行为被纪检部门查处的;
(3)不服从学校或部门管理,拒绝接受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的;
(4)违反有关教学规定,造成教学责任事故的;
(5)违反学术规定,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弄虚作假的;
(6)违反师德基本规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
(7)向学生索贿,或因索贿不成报复学生,造成一定影响的;
(8)对学生有猥亵行为,对学生造成一定伤害的;
(9)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师生安全事故的;
(10)向学生散布不良影响言论,或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秩序的。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次年度内不能申报职务评聘或进修深造,同时不能享受学校的其他表彰奖励。连续两个学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次年度岗位聘任时给予降档聘任或解聘。
五、本办法由院师德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二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师德评估测评表
教师姓名:                               所在系部:     
项目 测    评    内    容 学生测评 系部测评
政治思想
25分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进修等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课堂上无不负责的言论。
2.遵纪守法,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反法纪校规的行为。
3.坚持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能顾全大局,关键时能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单位和学校的整体利益。
   
敬业精神
25分
1..治学严谨,执教严格,能按教学计划认真备课、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论文、指导教育实习,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无随意停课、调课、减课、旷课或授课迟到、提前下课等现象。
2.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能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应用现代化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手段组织教学,坚持用普遍话授课,教学效果好。 
3.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无泄露考题、监考不严、私自涂改试卷成绩或监考迟到、缺勤等现象。
   
教书育人25分 1.坚持在教学中渗透德育内容,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质教育,引导学生增强“两个技能”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公正对待和严格要求学生,能经常与学生谈心沟通,解决学生思想和学习遇到的问题,师生关系良好。
3.坚决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不姑息学生的错误言行,能及时制止或反映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4.积极承担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参与有益的学生活动。对学生邀请参加的活动不推脱。
   
为人师表
25分
1.注重仪表风范,衣着整洁得体,谈吐文雅,举止文明,待人礼貌,注意维护教师形象,无不文明、不健康或违法乱纪行为。教学活动中不吸烟、不使用传呼机等通讯工具。
2.作风正派,言行一致,严于律已,廉洁从教,在思想品德和做人做事上能以身作则。
3.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参加积极健康的社会公益活动和集体娱乐活动,无赌博酗酒行为,为学生做出榜样。
4.倡导科学精神,维护科学尊严,遵守学术道德,无弄虚作假、抄袭剽窃、
谎报成果行为。
   
总    分    
综合得分 (学生测评总分*70%+系部测评总分*30%)/2=
是否有“一票否决“内容  
师德考核小组审定意见  
备注:综合得分达到60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