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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职业技术学院青蓝工程实施办法
2014-10-16 10:35:31
(修订)
为贯彻落实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突出中青年人才培养,促进优秀人才更快更好发展,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深入开展青蓝工程工作,提高我院教师队伍素质水平。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培养对象及名额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分为三类,包括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每批不超过10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每批不超过5人,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每批不超过2个。
二、申请条件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工作踏实,有积极进取的精神。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担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8周岁。
(3)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近五年独立且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4)有明确的学科专业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且近五年内,已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或在北大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
(5)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条:①院级以上重点专业群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②主持院级以上特色专业、示范(重点)专业、教改试点专业、精品课程资源(精品课程)等建设项目;③主持院级以上教科研项目1项;④获得被国家授权并转化的发明专利1项,或软件著作权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⑤获院级以上教科研二等奖1项(前2)。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治学严谨,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
    (2)硕士以上学位并担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3周岁。
    (3)近五年独立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教学成绩突出。
(4)能独立承担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主持完成横向课题1项。
(5)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在北大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
(6)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省级以上重点专业群项目负责人或核心专业负责人;②省级以上特色专业、重点建设专业、精品课程(资源)等项目主要负责人(前3);③院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前2);④主要参与(前3)省部级或主持市厅级教科研项目1项;⑤获得被国家授权并转化的发明专利1项;⑥为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或培养对象,或省“333”工程培养人选,或院级教学名师。
    3、科技创新团队
(1)研究方向属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或重大科技前沿问题。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技术路线,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能产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专利、高水平论著等创新成果。
(2)团队带头人须具有正高职称,且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为科研教学第一线的中青年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近五年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具有发明专利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3)团队应依托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省优势学科,具有在新的研究领域或方向取得突破性成果的潜力,具备良好的创新研究条件。
(4)团队在学院中应具有明显优势,具有特色,研究工作已取得一定成绩。
(5)团队所有成员具有长期合作关系,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团队人数5人左右。
三、培养目标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1)在本专业领域中,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掌握本学科国内、国际发展最新动态。
(2)科研成果突出,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在北大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
(3)主持市厅级以上纵向课题1项;或主持横向课题1项累计到账经费1万元以上,并结题。
(4)达到下列目标之一:①主持院级以上教改课题1项并结题;②直接指导学生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创业创新等比赛获省级二等奖1项;③指导学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获院级一等奖或省级奖1项,本人获指导教师奖;④本人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创业创新、教学基本功等竞赛并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等次奖1项。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1)研究方向有鲜明特色,研究成果居本领域国内先进水平,在行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
(2)科研成果突出,在北大核心以上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撰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高水平的学术专著20万字以上。
(3)主持横向课题1项并结题,累计到账经费3万元以上。
(4)达到下列目标之一:①主持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课题1项,或主持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课题2项;②主要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前3),或主持市厅级科研课题2项;③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前3),或市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前3);④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1项(前3),或获得市厅级科研成果二等奖2项(前3);⑤获得被国家授权并转化的发明专利1项;⑥直接指导学生在主管部门举办的比赛中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1项;⑦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获省级二等奖1项,本人获指导教师奖;⑧本人在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教学基本功等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国家级奖励1项;⑨入选省“333”工程或省“六大人才”高峰工程。
    3、科技创新团队
由团队带头人拟定培养目标,学院组织专家审定。
四、组织管理
1、坚持“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政治思想,突出教学、科研工作业绩,采取个人申请、系部推荐、学院评审的办法,自下而上逐级择优推荐。
2、选拔工作每两年举行一次,各系部推荐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每批不超过2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每批不超过1人,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每批不超过1个。行政管理部门中承担教学任务并符合条件者,按任教专业归属系部统一推荐。各系部要组织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或负责人、教师代表成立评议推荐小组(人数为7人),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及申请人的综合条件,兼顾重点建设专业和教学团队建设的需要,对所有申请人进行全面评议,按申请名额由评议推荐小组投票表决,赞成票超半数者,确定为推荐人选。
3、培养周期三年,学院将资助科技创新团队2万元、中青年学术带头人1万元、优秀青年骨干教师0.5万元培训费,可以自主选择培训内容。期满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培养计划和培养目标的达成度,教学、科研工作上取得的新成绩、新发展,考核材料按当年通知要求填报。期满考核合格的,颁发院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合格证书。期满考核未完成培养目标者,取消下一轮推荐资格。
4、已入选过省青蓝工程者不再推荐申报同培养层次,今后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必须从院级同层次培养对象中推荐。如成功入选省青蓝工程,学院将与培养对象重新制定培养计划,相应延长培养期。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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