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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
2013-12-26 09:26:09
江阴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
(修订)
    为了加强优秀教师队伍建设,弘扬教学名师高尚师德,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名师的示范榜样作用,促进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院继续开展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并为推荐评选院级以上教学名师奖遴选一批后备人选,为做好此项工作,特修订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表彰名额
    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一般在双数年的12月,每次表彰不超过10名。
三、评选条件
教师风范:政治立场坚定,以教书育人为己任;敬业爱岗,以全身心投入为常态。治学严谨,知行统一,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教学效果:近三学年承担教学任务不少于180学时/学年。注重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注重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重视学生在校学习与实践工作一致性。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合理利用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率。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
    企业经历与行业影响力:专业课教师近五年应具有5个月以上行业企业实践经历,在行业企业的技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公共基础课教师近五年应具有5个月以上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并有实质性工作成果。加强专业实践,注重指导学生实习,成绩突出。
    教学研究:学习借鉴先进职业教育理念和经验,推进高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及时把所握产业发展趋势、行业动态和职业岗位任职要求变化,并融入专业建设与教学之中,改革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资源建设:资源整合能力强,效果好。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推进校企合作育人落到实处,资源利用率高。开发以企业或学校为核心的教学资源建设,编写先进适用的高职(数字化)教材,校内外广泛认可。
    社会服务能力: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开展培训和技术服务,效果良好。独立或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技术应用性研究及应用推广,对学校企业贡献率大,具有较高知名度。
教学团队建设:榜样作用明显,教学团队建设水平高,“传、帮、带”氛围好,指导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利用自身影响力,能有效吸引行业企业一线技术骨干参与人才培养。
    四、程序要求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者如实填写推荐表,向专业所属系部申请。
2.系部推荐。根据上述评选条件,以及《“江阴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内具体条件,坚持标准,宁缺毋滥,择优遴选。各系部要组织部门成员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2/3方可推荐上报。
3.资格审查。职能部门审查申报资格和成果。
4.专家评审。组建“院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委员会”,负责具体评选工作。
    5.公示表彰。校园网公示评选结果,发布表彰通知。
    五、附则
    1.凡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教学名师奖”。
    2.市级以上教学名师奖推荐候选人必须是院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3.院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江阴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http://www.jypc.edu.cn/uploadfile/2016/1230/2016123001160517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