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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学院新老教师结对管理办法
2014-04-18 13:46:44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新老教师结对管理办法
(修  订)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促进新教师快速健康成长,实现可持续发展,我院将继续扎实推进新老教师结对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教师
1.资格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责任心强;教育教学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为专业负责人或骨干。
2.指导内容
(1)指导新教师制定授课计划、教案、讲稿,分析重点、难点,在教学方法、教学规范、专业理论、科研开发等方面予以指导;
(2)每月检查1次新教师的教学进度,填写《教学进度检查表》;
(3)每月检查1次新教师的教案讲稿,填写《教案、讲稿评分细则》;
(4)每月检查1次新教师的学生作业,填写《学生作业及辅导情况检查评分细则》;
(5)每月至少听1次新教师的课,做好听课记录,填写《课堂教学评估表》,给新教师提出指导意见;
(6)帮助和督促新教师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如听实验实训课需填写《实验课教学评分细则》。
二、新教师
1.人员范围
(1)未获得中级职称的教师;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教师;
(3)教龄未满五年并在一线承担教学任务,或调入我院工作时间未满三年的教师;
(4)教科研能力有待提高的教师。
2.学习要求
(1)虚心向指导教师请教,逐步培养独立工作能力;
(2)每周至少听1次指导教师的课,做好听课记录;
(3)每周送检教案讲稿1次,完成指导教师提出的要求;
(4)在老教师的指导下,开1次全校范围的公开课,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说课、技能等竞赛;
(5)提升职称层次和专业实践能力,努力达到“双师素质”教师要求;
(6)主动参与科研工作,积极撰写论文或参与课题研究。
三、组织管理
开展新老教师结对工作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新教师成长的重要措施,各系部应高度重视,计划安排,每学年每个专业1对、三部各1对。指导教师职称应比新教师职称至少高一个层次,结对时间至少1个学年。每年9月中旬之前,各系部应安排指导教师和新教师制订《结对计划书》(附件1),布置“传、帮、带”的具体任务,签署意见后上报人事处。
指导教师要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对新教师的指导工作。新教师要通过自身努力,博采众长,尽快实现角色转变。在结对过程中,指导教师和新教师要及时认真地填写材料,除相关教学常规表格外,双方应按要求做好听课记录(附件2)(新教师每周1份,指导教师每月1份),指导教师每月还须填写《结对指导记录》(附件3)1份。学院将对结对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不定期抽查核实。
结对期满后,由新教师填写《新老教师结对期满评价表》(附件4),总结结对成果和个人心得体会。系部和人事处分别根据结对双方的表现、结对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合格方作为双方今后申报高一级职称条件。每年6月中旬,各系部应将双方的听课记录、指导记录、结对期满评价表、各教学用表收集后,统一上交人事处存档。
四、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三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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