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流程 > 正文
职称申报与评审工作流程
2013-04-26 10:29:06
1.个人申请,填写《评审表》和《花名册》,经部门同意后将电子稿发送至人事处指定邮箱。 上一年12月前

2.人事处接受政策咨询,部署具体工作。当年1月

3.人事处根据评审条件初审申报者资格条件。 当年1月

4.教务处、科技处、学工处等职能主管部门对评审表内容进行审核。 当年3月

5.人事处将审核情况告知申报者,证书注册。当年3月

6.申报高级者代表作送审。当年4月

7.人事处反馈送审结果。当年4月

8.申报人员述职,召开同行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教管和思政人员民意测验。当年5月

9.申报人员将所有申请材料整理好报人事处。 当年5月

10.职能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当年6月

11.申报名单公示,材料公示。当年6月

12.公布年度岗位使用计划。当年6月
↓  
13.学科组评议,申报高级者答辩。 当年7月

14.召开评审委员会。 当年7月

15.公示评审结果。 当年7月

16.发文公布,报省人社厅备案
 
备注:具体时间节点根据实际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