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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2013-12-02 13:55:42
各部门:
学校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教师专业实践工作,鼓励教师下企业锻炼或指导学生社团,这不仅是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的重要举措,也是教师提高教学业务能力、专业实践技能,提升“双师”素质和实现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为了更好地总结前期的成果,并有利于今后工作的开展,现就教师专业实践工作做几点要求:
1.有的老师实践已结束或正在进行,但最初没有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导致材料不齐全,请已完成人员根据附件中注明“无”的项目(人事处网站下载04版表格),正在进行人员根据进度(下载13版表格),于12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补交至我处(仅接受附件名单内人员补充);
2.公共基础课教师申请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审批表等材料应交相关管理部门;
3.今年申报职称的教师,如果专业实践材料原件放入了职称材料中,请记得在返还职称材料时将原件留存有关部门;
4.专业实践要求是职称申报条件之一,从申报2014年职称开始,专业实践经历列入预报名时的资格审查,凡材料无备案或考核不合格者,将不得进行申报;
5.凡2013年6月30日后进行的专业实践,按照新文件要求考核,新文件具有明确的考核指标体系,且完成有一定难度,请各部门利用部门例会时间结合专业实践管理文件向大家重申一下重要性。
人事处
2013.12.2
http://www.jypc.edu.cn/uploadfile/2013/1202/2013120201563757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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