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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初定工作的通知
2013-09-11 14:09:28
各部门:
    现将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初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类型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的可直接初定讲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且至2013年9月能转正定级的初定助教。
3.获得大学本科后从事实验技术工作1年,或专科学历后从事实验技术工作3年,且至2013年9月能转正定级的可初定助理实验师。
    4.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高校管理工作1年且至2013年9月能转正定级的初定研究实习员。
二、初定条件
    1.讲师(含思政讲师)、助教
(1)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2)获得博士获硕士学位后独立承担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效果良好。
(3)讲师:获得博士学位后任“见习班主任”1年,经考核合格;获得硕士学位后任班主任2年以上,班主任工作考核合格。
        助教:获得学士学位后任“见习班主任”1年,经考核合格。
2.助理实验师
    (1)具有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2)获得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后独立承担1门以上课程的实验技术工作,参加指导过学生实验、生产实习等实践环节,效果良好。
    (3)获得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后任“见习班主任”1年,经考核合格;或参与实验室建设,以及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维护、检修、故障排除等实验实训管理工作1年,评价良好。
 3.研究实习员
    (1)具有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2)在教育教学管理岗位,能胜任和履行岗位职责,评价良好。
三、需交材料(A4纸单面复印)
    1.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前后学历都要交)
    2.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助理实验师、研究实习员无要求)
    4.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5.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6.公修课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根据参加工作时间确定需参加几轮);
    7.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
    8.一寸彩照1张(照片反面写好学校、姓名及身份证号);
    9.初聘费90元/人。
    10.《呈报表》一式一份,到人事处领取,填写要求如下:
    (1)填表内容应真实、准确、具体。
    (2)须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楚。
    (3)封一填表时间写:2013年9月10日。
    (4)封二的个人声明填“本人申报 高校 系列      专业(学科)      资格”,申报专业名称必须与最高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落款本人签字,日期同填表日期。
(5)表内的“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情况”栏写合格及考核时间;“主要学习经历”从初中开始填写起。本人填至“见习期工作小结”栏,封底的“呈报单位考核审查意见”栏由部门负责人写好评语意见,但“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公章”不要写。
请各部门负责通知相关教师,所有材料于9月15日前交人事处,联系电话:8225。
   

                                                人 事 处
                                            二O一三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