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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十批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09-09 08:26:46
各部门:
       为了做好人选推荐申报工作,根据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的《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十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我省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具有重大带动和推进作用,特别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海洋工程装备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高层次人才承担的重点项目。
2.在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业、建筑业、现代农业、教育和医药卫生等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承担的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好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
1.申报资助人选的项目一般应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可优先申报,优先推荐。
   2.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申报项目重点为应用型、创新型项目或我省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重点目标领域内的项目,并要求应用性强、成果易于转化、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好。被列为相关领域发展重点、能推动行业和产业快速发展的项目可优先申报。
   3.申报资助项目一般应为首次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以及已被列为前九批“六大人才高峰”资助的,一般不再列入资助范围。同一高层次人才,一般只申报一项。
   4.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人才、仪器设备、实验室、研发基地和其他基本条件。
   5.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项目资助,应与江苏省内的合作单位签订不低于相应期限的工作、服务或项目合作协议。
   6.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三、申报人
   1.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参与对象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项目负责人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创新创业型人才承担的高水平项目,其负责人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3.高技能人才申报项目,申报者应具备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本领域技术领先,有参与省级以上重点项目的经历,并在该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贡献。
    四、报送材料
   申报需提供下列材料:
   1.《“六大人才高峰” 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表》(附件1)、《“六大人才高峰” 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汇总表》(附件2,A3纸打印)纸质材料及WORD格式电子表;
   2.申报项目负责人(含参与项目建设的人才群体)作为本单位重点人才的培养计划;
   3.申报项目负责人从事重点项目研究、开发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5.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一式一份,申报表单独放档案袋内,其他申报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后统一装入档案袋,档案袋贴上统一式样的封面(附件3),内部编页码,做好目录。申报材料概不退还,如需保存,请自备底稿。
   五、有关要求
相关文件和表格见附件,申报人在填写申请表时请先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将电子文档于9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hairongok@163.com,学院进行择优推荐。所确定的推荐对象于9月9日前上交所有申报材料,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后,上报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杭海荣,电话:8225。

                                     人事处
                                     20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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