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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院级专业带头人评选与聘任工作的通
2015-03-03 09:51:37
各部门: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建立校企“1+1”双组合专业带头人模式,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于2015年继续开展校内专业带头人评选与校外企业专业带头人聘任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专业带头人评选
    1.按照《江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评选与管理办法(修订)》(澄职院〔2015〕5号)文件精神执行。
    2.坚持“平等竞争,择优聘任、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程序,保证质量。如条件不符,可以空缺。
    3.申请人填写《江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每个专业由所在系择优推荐1人,签署推荐意见;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职能部门审核,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二、企业专业带头人聘任
1.每个专业必须聘请1位企业专业带头人,每位带头人负责一个专业。
2.企业专业带头人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所学专业或从事专业与受聘专业属于同一领域。
3.企业专业带头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企业中层及以上职务。
三、上报材料
    各系要高度重视专业带头人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校内专业带头人的推荐与企业专业带头人的聘任工作,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人事处:
1.《江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填写内容务必真实、具体。表内“近三年”指的是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底。“本人排名”按“x/y”的格式填写,其中论文、项目:“y”表示参与的总人数,“x”为本人所排位次。
2.如专业未有教师达到专业带头人评选条件,所在系择优推荐1名教师作为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
3.企业专业带头人按兼职教师要求上交《基本信息表》、《聘约》和相关证书复印件,上学期初交过的不需要再提供。
企业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不需要填写申请表,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和企业专业带头人相关信息汇总在《各系专业带头人推荐与聘请人员信息汇总表》内,电子稿发送邮箱hairongok@163.com。
 
                                               人事处
                                              2015.3.2
http://www.jypc.edu.cn/uploadfile/2015/0303/20150303095244148.doc
http://www.jypc.edu.cn/uploadfile/2015/0303/20150303095249635.doc
http://www.jypc.edu.cn/uploadfile/2015/0303/20150303095253576.doc
http://www.jypc.edu.cn/uploadfile/2015/0303/2015030309525797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