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江阴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工作部署,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初定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类型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的可直接初定讲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且转正定级的可初定助教。
3.获得大学本科后从事实验技术工作1年且转正定级的可初定助理实验师。
4.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高校管理工作1年且转正定级的初定研究实习员。
二、初定条件
教育教学、科研业绩等要求参照有关申报的上级文件和学院补充规定,以及《关于教师职称晋升应承担班主任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详细内容见人事处网站“职称评审”栏。
三、需交材料(A4纸单面复印)
1.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前后学历都要交)
2.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前后学位都要交)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助理实验师、研究实习员无要求)
4.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5.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考证明1份;
6.第五、第六轮公修课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2014年及以后参加工作的只需第六轮公修课合格证);
7.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
8.一寸彩照1张(照片反面用圆珠笔写好学校、姓名及身份证号);
9.初聘费90元/人。
10.《呈报表》一式一份,到人事处领取,填写要求如下:
(1)填表内容应真实、准确、具体。
(2)须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楚。
(3)封一填表时间写:2016年9月8日。
(4)封二的个人声明填“本人申报 高校 系列 专业(学科) 资格”,申报专业名称必须与最高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落款本人签字,日期同填表日期。
(5)表内的“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情况”栏写职称计算机合格及考核时间;“主要学习经历”从初中开始填写起。本人填至“见习期工作小结”栏,封底的“呈报单位考核审查意见”栏由部门负责人写好评语意见,但“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公章”不要写。
请各部门负责通知相关教师,所有材料于9月8日前交人事处黄懿老师(临时办公地点:行政楼三楼接待室)。
人 事 处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