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7月份工资中将对以下项目作调整:
一、考核优秀奖励
根据教育局文件规定,考核优秀发放标准: 嘉奖为500元,记功为800元。
二、岗位工资和岗位津贴调整
2015年职称晋升的人员,从2015年8月起调整工资;初定职称的人员,从2015年10月起调整工资;第三轮岗位设置岗位变动人员,从2015年9月起调整工资。
三、正常晋升薪级工资
2015年12月31日在编在册的事业单位教职工,凡2015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从2016年1月起晋升一级薪级工资。2015年度参加考核未定等次(见习期人员)不得正常晋升薪级工资。
四、部分人员岗位津贴调整
部分人员工龄、学龄之和正好达到10、20、30、40年,岗位津贴分别进行调整,从2016年1月起执行。
7月份将执行新工资(包含补发补扣工资),请各位教职工到时注意查收(农行卡)。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人事处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