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18年职称(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8年拟申报、转评和初定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申报条件
高校系列按苏职称〔2009〕15号文件和澄职院〔2014〕43号文件执行(见人事处网站“职称评审”栏);图书、档案、会计、卫生等其他系列按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三、报名方法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传达到位,通知有意向申报、转评、初定者于1月5日(本周五)前加入“2018职称申报”QQ群(群号:225101678),有关具体工作要求将直接在群内通知。
人事处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