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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工作的通知
2014-06-06 16:37:26
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苏教师﹝2014﹞23号)文件公布结果,我院计算机系屠莉同志入选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机电系许洪龙、电子系沈灿钢和艺术系曹宝飞三位同志入选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现就有关培养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培养对象的培养期均为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
二、所在部门要组织培养对象研究制订3年培养计划,认真填写《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见附件)。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的目标责任书要由部门帮助聘请校外3位同行专家鉴定,原则上为省内外重点高校相同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或博士生导师。请各相关部门于2014年6月12日前将培养对象的目标责任书(A4,一式四份)报人事处。
三、省厅资助每个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万元科研经费,中青年学术带头人5万元科研经费,另外学院配套一部分。资助培养对象的科研经费办理经费使用卡,由培养对象支配,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开展科研和教学项目研究、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进修、出版学术专著等,不得用于发放生活津贴。培养对象在“青蓝工程”资助下取得的成果,包括发表论著和成果鉴定,必须标注“‘青蓝工程’资助” 字样(英文翻译:sponsored by Qing Lan Project)。
  各培养对象所在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培养对象的培养目标的制订和培养工作。要明确部门和培养对象各自的职责,切实采取措施,促进培养对象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早出成果、多出成果。
 
                                              人事处
                                             2014.6.5
http://www.jypc.edu.cn/uploadfile/2014/0606/2014060604495847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