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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4-12-26 15:27:55
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附件1)和《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5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苏教师〔2014〕41号)精神,现就我院选拔推荐工作布置如下:
一、研修类型和时间
1.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时间一般为12个月,省财政资助14万人民币/人;
2.团队研修,时间一般为6个月,省财政资助10万人民币/人;
3. 校长跟岗研修,时间一般6个月,省财政资助10万人民币/人。
二、推荐要求
  1.年龄要求。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跟岗研修校长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应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学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中青年骨干教师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团队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境外研修单位和学科要求。申请人的境外接受高校应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或高水平研究机构,研修的学科应排名世界前列。申请到港澳台地区研修的,外语不作要求,但研修单位须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世界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14年排名为参照(见附件2)。学科排名具体标准参照2014年度QS学科排名。
4.外语要求。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英语(PETS5):笔试总分50分以上(含50分),其中口试总分2分以上(含2分);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55分以上(含55分),其中口试总分2分以上(含2分);德语(NTD):笔试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法语(TNF):笔试总分55分以上(含55分)。
  (2)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者,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分,托福8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二级(N1),韩语达到TOPIK3级。
  境外接受高校由申请人自行联系,境外研修单位的邀请函应由导师本人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邀请函应明确导师姓名、从事专业和职称等。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称推荐人选联系的导师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三、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2015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附件3)、《2015年度团队境外研修申请表》(附件4)、《2015年度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附件5)、《2015年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6)以及附件材料(A4纸双面印刷,装订成一册)。
  2.附件材料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3)外语合格证明材料;(4)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复印件;(5)境外研修单位、导师简介;(6)研修学科世界排名证明材料(QS官网截图证明)。附件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人事处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凡外文均需同时译成中文。
  3.请申请人尽快联系境外研修单位,于2015年2月25日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稿报人事处,附件电子稿预先准备好,等确定学院上报后打印。
  4.联系人:杭海荣,联系电话:8225,邮箱:hairongok@163.com
   
附件:1.《实施办法》
2.2014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行榜(前200位)
3.《2015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申请表》
4.《2015年度团队境外研修申请表》
5.《2015年度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
6.《2015年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 事 处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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