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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专技人员职称证书验证注册工作的通知
2015-11-02 08:22:30

各部门:

上一轮专技人员职称证书验证注册主要为机电系教师与需要评职称的教师,现进行第二轮注册,本次注册人员确定为已经参加过第六轮公修课的教师专技人员职称证书验证注册需要教师网上填写注册登记表、交相关材料,截止时间11月9号(周一)。
    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证注册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注册登记由专技人员个人填写《江阴市专业技术资格注册登记表》(可登陆“江阴人社网——网上办事大厅——职称与报名”——“江阴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登记”,按照自己个人真实情况,对照“填报说明”要求进行填报、保存,结束后按“提交——打印”)
    注意:必须在“提交”前再次核对、检查各模块是否填写完整和正确,“提交”后将无法再进行修改完善)


   
二. 上交材料:
    1. 一般教师上交如下四样材料:
    (1)《江阴市专业技术资格注册登记表》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公修课合格证 (第六、第五、第四共三期)
   2.特殊情况参照下条:
   (1)如需评职称的教师,除上述材料还需要上交继续教育证书(写到15年)
   (2)以考代评系列,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一寸照片等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在无锡市范围外经评审取得的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时,所取得的资格证书须在进相应评委会评审确认后,再按照新登记注册人员处理;
   (4)初定取得的证书注册时,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初定呈报表或当地职称部门通过相应资格的文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验证注册的重要性

1、注册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每三年一次。有效期满后,3个月内未办理重新注册登记的,资格证书自动失效。
    
2、经注册的专业技术资格作为专业技术资格晋升、单位聘任、享受相关待遇的必备条件。
    3、
按规定应注册而未注册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将不再视作专业技术资格的有效证件。

     

                                人事处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