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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暑期教师培训费用报销的有关要求
2015-09-07 14:30:32
有关人员:
暑期培训已结束,请各位教师
在取得相应培训证书后
准备好以下材料,尽快到人事处办理报销手续:
1.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教师培训总结及评价表》,填好后电子稿发至人事处葛老师邮箱
2225473097@qq.com
。出国学习的教师须开设院级讲座,企业顶岗的教师要在系部进行培训收获汇报,并将PPT电子稿一并发至邮箱。
2.培训证书复印件一份;
3.培训相关票据:
(1)
交通费
:实报实销,仅限公共交通工具,私家车油票不予处理(教研项目经费支出的且提前申请过公车外出的除外)。
(2)
市交补贴
:一次来回补贴80元。
(3)
伙食补贴
:如培训单位统一安排伙食,培训期间无伙食补贴,途中有补贴(省内一次来回伙食补贴100元,省外一次来回补贴160元)。如培训单位不安排伙食,则根据票据实报实销(省内单天不超50元,省外单天不超80元)。
(4)
培训费
:发票不要粘贴,请部门领导在背面签好字。
4.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
为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避免扎堆办理,各位教师需
按要求将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再交
给葛老师,请予以配合。
人事处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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