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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内专业带头人任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0-12-24 16:50:02
各系、各专业带头人:
    2018年,学院开展了专业带头人评选与聘任工作,聘期三年。2019年,根据新增专业和取消专业情况,学院对专业带头人队伍进行了调整。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带头人队伍建设,合理评价专业带头人的工作业绩,推进专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提升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学院于年末开展专业带头人任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专业的校内专业带头人及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以下简称专业带头人),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标准
    根据《江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评选与管理办法(修订)》(澄职院〔2015〕8号,附件2)相关规定,对照《江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任期考核表》指标逐级考核。
    对任职不满三年的新增专业带头人,重点考核其任职后的实际工作,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三、考核程序
    (一)工作述职
    专业带头人本人进行述职汇报,就任期内开展的相关工作形成专业建设报告。每个专业带头人的工作述职控制在5-8分钟,专业带头人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任期内专业带头人个人业绩。
    2、任期内专业建设总体目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1)专业整体建设水平与主要优势特色;
(2)专业教师发展与教学团队建设情况;
(3)课程教材资源开发情况;
(4)校企合作情况,以及校内外实习、实训、实验室建设情况;
(5)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情况;
(6)专业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情况。
    3、不足之处及下一阶段的努力方向。
    (二)逐级考核
    1、本人自评。专业带头人对照《江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任期考核表》(附件3)指标,结合实际工作业绩自评打分。
    2、部门考核。专业所在部门组建考核小组,完成部门评分。在行政部门的专业带头人,按专业归口到所在系进行考核。
    3、学院考核。学院组织专家考核,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
    四、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专业带头人的考核工作,认真组织,组建考核小组核实、审定各专业建设报告,将此项工作与编制“十四五”建设规划结合起来,全面推进专业建设,不断提升专业建设和发展水平。考核结果将在校园网予以公示,请各专业带头人提早准备,认真对任职以来的工作进行梳理提炼。
    2、述职汇报时间初定于2021年1月22日,地点在行政楼一楼报告厅。出席对象为院领导,教务处、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各系主任、教学副主任、专业带头人,以及各系选派旁听的骨干教师。述职汇报按附件1名单顺序依次进行,为促进各专业之间的学习交流,请各系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3、各系考核小组在《江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任期考核表》上进行部门评分,表中加分值(+X)以单项计,若涉及排名(第一、二、三),按1人:1/1,2人:第一2/3、第二1/3;3人:第一3/6,第二2/6,第三1/6计;排名第四及之后的统一按1/8计,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二级指标中项目、课题、荣誉等成果可累计加分,若基础分和加分值之和超过一级指标的最高分,得分按最高分计算。业绩成果(含同一成果的不同等级)只能在计分中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
    4、考核材料需在文印室胶装成册,排列顺序按照目录、《专业建设报告》、《江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任期考核表》、工作业绩材料复印件,复印、装订费用由人事处统一结算。在述职汇报结束后,各系将考核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联系人:承小贤。
    5、经学院考核,成绩突出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任期内未能认真履行职责者,将取消下一聘期的专业带头人申报资格。
 
    附件:
    1、校内专业带头人及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名单
    2、江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评选与管理办法(修订)
    3、江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任期考核表
 
                                            人事处、教务处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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